第76节
我当时怔了一下,红鲤芍药是家里人准备的,不是新郎送的,他连忙找补:“我是说,嫁给我的时候。”
其实没什么打紧,誓言和谎言,同样虚幻。
我慢慢往回走去,走回我从小长到大,逼仄又阴暗的小楼,月亮和那一枝花被我留在了身后。
谢谢你曾来过。谢谢你,照亮过我。
再见了,程厦。
男主视角:【送嫁】
他其实本来是来送嫁的。
说实话多大点事啊,不就分个手吗?他们除了那四年的爱情,还有十年的朋友,他以为他能特别洒脱,等她结婚之后,他们还是可以一起喝酒撸串的好朋友。
可是一看到她,他就不行了,她穿着睡衣,外面罩着一件红色的长羽绒服,他想起很久之前,他喝完酒回来,她就会这样睡眼惺忪的起身为他热一杯牛奶,头发温柔的挽在耳后,有种平静从容的美。
可是他已经很久,很久没抱她了。可他还没来得及忘记,她的味道,她柔软的身体,她的头发擦过时毛茸茸的触感。
那是他的姑娘,他以为会在一起一辈子的姑娘,可她明天,就会成为别人的新娘了。
他是恨过她的,没有男人能承受这么绿云罩顶的事情,区区二十万,她把自己卖了,把他们二十多年的感情卖了,她就是个贱货!
可是每想到这里,他又在心里骂自己,那是冬雪啊,是给买根冰糖葫芦就能傻笑半天的姑娘啊,她被人骗了,姓冯的王八蛋喜欢她,所以处心积虑的拆散他们,冬雪多傻啊,奶奶又生病了…他能怎么能怪她呢?他是她老公啊,他都不帮她,她可怎么办好呢。
这么想着,他就不怪她了,他怪自己,那时候怎么就没看出来她六神无主呢?怎么就没看出来她心里藏了那么大的事呢?如果那时候多问几句,她是不是现在还歪在他怀里看电视,喂他吃橘子,讨论哪个男演员帅得歪瓜裂枣…
他总会做这样的梦,梦里面他出了这二十万,冬雪死心塌地的要嫁给他,他们办了婚礼,有了个特别可爱的孩子,叫程爱凤,特别洋气,他在梦里笑出声来,醒来就发现,枕边空荡荡的,她再也不会回来了,也再也不会对他笑了,她看着他,只会冷冰冰的说:“程厦,我不爱你了。”
你凭什么不爱我了?
上高中的时候,她擅自闯入他的生活,她说她喜欢他,没人见过那样胆大妄为的女生,她就隔三差五的杵在学校门口堵他,化着妆,染着酒红色的长发,校服下是紧身裙,那时候他真的很忧虑,怕她影响自己好好学习——
可是她真漂亮啊,不是前座女同学的那种漂亮,睫毛很长,眼睛又圆又亮,身材特别…凹凸有致,那时候他经常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,梦里她乖巧在他怀里,艳若桃李的朝他笑。
所以多年后他们第一次上床的时候,他很怕她看出来,他激动无以复加,年少时那些隐秘的渴望终于成了现实,他终于拥有了她。
但年少时他是不喜欢她的——只有一些性吸引力,她对他来说,太沉重了。
当他身边所有人都在为了学习、恋爱、游戏烦恼的时候,她在菜市场看摊位,她神态自若的帮她奶奶捡垃圾,随时可以为了几毛钱和人吵到把桌子掀翻。
他在远处看着她忙忙碌碌的样子,觉得丢脸又费解,他第一次知道有人可以活得这么苦。
他本能的害怕她那个世界,沉重的,现实的,所以他不喜欢她,也无法接受她。
但是这不妨碍他们做朋友,她是个很好的朋友,无论什么时候需要帮忙,她都会立刻出现,他第一次离开家乡、第一次在外面受伤,找医院看病的时候、第一次遇到重大挫折……少年之抽节生长的时候,是会需要许多风雨摧折的,陪他度过的,都是冬雪。
她就像是一顶柔软的旧衣,每个边角都是妥帖适合的温度,合适到他从来没有想过她会离开。
但是她就是猝不及防的离开他了,去非洲。
他在很久之后才想明白自己的贪心。
他用她带给他的温暖和柔软,去尽情的享受生活,可是她不是一件旧衣,她是个一直注视着他的女孩子。
她离开之后,生活好像也没有什么改变,只是偶尔吃到了好吃的餐厅,想着下次一起来就好了,可是没有下次了,论文肝不出来,想打个电话给她,可是她那边有时差,今天喝酒了…她待会会过来找他吧,要骗她说没喝多少,女人就是麻烦——啊,她在非洲,她不会过来了,他喝死在这里,她也不会来管他的。
他交了好多个女朋友才明白,所谓宛宛类卿只是一种虚妄,当一个人在你生命里留下的痕迹足够深刻,她留下的空虚,谁也填不满。
是的,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,他爱上她了。
数着日子,她终于回来了。
那时候她已经是公司的一个小领导了,她开一辆很不错的车,妆容精致得体,像是城市里任何一个都市女郎,那个陪他经历了整个青春期,倔强又明艳的少女,似乎烟消云散了。
而系里数不清的人事斗争,也让他慢慢地明白,第一次明白了高中时那个在菜市场看摊位、捡矿泉水瓶的少女,不是丢脸,而是勇敢。
她在勇敢的与生活作战。
如今仍是如此,他远远的看着她,甚至有些自惭形愧,他怕自己配不上喜欢了自己很多年的姑娘。
可是还好,她看他的眼神还有光。
只要他朝她伸出手去,她仍然是当时那个用情深深的小女孩。
他们在一起了,这四年,他们过得很幸福,每天都要拥抱、亲吻、互相说我爱你,“我们会在一起多久”她一直患得患失的逼问他,他不肯正面回答,却在很多很多生活的间隙中,比如半睡半醒的午夜,清晨时她在刷牙,他在她身后抱住她时,会小声说:“我们一定会在一起很久的。”
一定会在一起很久的。
久到去一起挑婚纱。
久到一起把一个小孩子养大。
久到变成白头发老爷爷和老奶奶。
给孙子们讲当年奶奶勇闯非洲的故事。
久到把彼此呼吸的频率镂刻进心里。
久到你不再怀疑,我爱你,我是真的爱你。
程厦喝完了最后一瓶酒,天也就亮了。
迎亲的车队鱼贯而入,快乐得有些笨拙的新郎被人拥簇着,去迎接他的新娘。
人群遮挡了他的视线,只能看到她一片裙摆,那样洁白,匆匆出现,匆匆消失。
就像那些积不到天明的雪。
程厦醉醺醺的准备离开,这时,他看见了一辆车。
车上是个他见过几次的人,那个姓冯的,那个男人以老领导的身份为冬雪送嫁,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。
血液在太阳穴里鼓噪,程厦想起昨日家宴的时候,亲戚说的话。
“你瞧瞧你成什么样子!那个女人就是老冯养的破鞋!谁有用就派她去跟人睡!为了她你寻死觅活的,你还知不知道点羞耻!”
“你还想娶她?她那点事这圈里人尽皆知,还有不少小视频,你不知道?你不知道我给你放!”
他没有看,他摔了杯子走出来。
他怕那真是冬雪。
冬雪,是我没保护好你,你才会被那个畜生骗。
他看着老冯,一脚踩下了油门。
再也不会了,冬雪,以后我再也不会让人欺负你了。
重物碰撞,巨大的震颤。整个世界倾倒,血色如霞光遍染的海水般温柔
十六岁的菜市场,一切都浸在暖色光晕之中,少女轻快的绕过果蔬排骨朝他走过来。
“能给我个qq吗?挺想认识你的?”
“好……我叫程厦。”
“我叫任冬雪。”
再见了,冬雪。
第76章 he番外:夏日鲤鱼和小狗
为了能招待看世界杯的球迷,烤肉店彻夜营业。整整一面墙的屏幕加上音箱最高强度的轰炸,烤肉串香气四溢,满杯的啤酒不断溢出雪白的泡沫。
有一个男人在其中格格不入。
他三十岁左右,面容清俊,穿着一件白色t恤配黑色风衣,有种说不出的严谨。
他没有在看球,而是专心喝酒,他面前摆了一排百威,和一杯调好的威士忌。
这样嘈杂的环境,他仍然坐的笔直,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球赛,一边慢条斯理的喝酒。
突然有个女孩坐过来,问:“我们真心话大冒险输了,她们让我过来问你的名字。”
不远处的一桌发出兴奋地尖叫声。
因为喝太多的酒,男人的眼睛已经带着水光潋滟,他笑着摇摇头。
女孩挑衅般的道:“你喝这么多,你老婆不管你么?大叔!”
男人仿佛被女孩的话取悦了,微闭着眼睛,笑道:“她没有时间。”
看来是真有老婆,而且,八成是跟老婆吵架出来买醉。
女孩心里升起一阵兴奋,道:“说说呗,怎么?老婆给你带绿帽了?”
“好像怎么做都是错的。”男人仰头喝了一口酒,仍然保持着笑容:“我醒悟的太晚,很多事情已经来不及了,怎么努力也追不上,想放弃,又不甘心……”
英俊男人慵懒而微醺的声音,简直是韩剧情节,女孩动情的去握男人的手,道:“我懂!”
“你当然得懂了。”男人抬起手避开,口齿清晰到底叫出她的名字:“郑欣然同学,你再这么摆烂下去,这一学期,就得被劝退了。”
女孩瞪大了眼睛,都结巴了:“程,程老师……你认识我?”
“我记得建筑系每一个学生的名字。”程厦靠在椅背上,轻轻扫过那一桌学生,道:“尤其是挂科特别多的那种。”
郑欣然已经结巴了:“不,不,不是老师,我就是……”
“看球去吧,十点之前回寝室。”程厦宽容地笑道:“我刚才告诉过你们辅导员了。”
好球!周围一阵欢呼声中,一群大学生扁着嘴缩到角落里了。
程教授过于年轻英俊,在每一届当中都有不少的八卦传说。
有人说他是gay。
又有人说,他早就结婚了,还是跟青梅竹马的初恋。
还有人说,他早年被传过精神不正常——可是他看起来,就像是从刻板印象上拓下来的好孩子,要不正常,也是他们这群鼠鼠吧。
本以为偶遇他能搞点事,没想到,小丑竟是我自己!
大家都在心里默默哀嚎,郑欣然哭得声音最大。
程厦无视那群小兔崽子的目光,继续有条不紊的喝酒,喝到第八个空酒瓶的时候。
脚边有一个湿润的东西蹭来蹭去,他一低头,是一只白色的小狗,吐着舌头看着他。
“你该干什么,心里没数么?”
看到一个女人坐到他对面,学生们顿时来了精神。
女人看上去就是那种女老板的类型,清瘦凌厉,眼神非常明亮深邃,只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白衬衫配人字拖,头发随意的一挽。
其实没什么打紧,誓言和谎言,同样虚幻。
我慢慢往回走去,走回我从小长到大,逼仄又阴暗的小楼,月亮和那一枝花被我留在了身后。
谢谢你曾来过。谢谢你,照亮过我。
再见了,程厦。
男主视角:【送嫁】
他其实本来是来送嫁的。
说实话多大点事啊,不就分个手吗?他们除了那四年的爱情,还有十年的朋友,他以为他能特别洒脱,等她结婚之后,他们还是可以一起喝酒撸串的好朋友。
可是一看到她,他就不行了,她穿着睡衣,外面罩着一件红色的长羽绒服,他想起很久之前,他喝完酒回来,她就会这样睡眼惺忪的起身为他热一杯牛奶,头发温柔的挽在耳后,有种平静从容的美。
可是他已经很久,很久没抱她了。可他还没来得及忘记,她的味道,她柔软的身体,她的头发擦过时毛茸茸的触感。
那是他的姑娘,他以为会在一起一辈子的姑娘,可她明天,就会成为别人的新娘了。
他是恨过她的,没有男人能承受这么绿云罩顶的事情,区区二十万,她把自己卖了,把他们二十多年的感情卖了,她就是个贱货!
可是每想到这里,他又在心里骂自己,那是冬雪啊,是给买根冰糖葫芦就能傻笑半天的姑娘啊,她被人骗了,姓冯的王八蛋喜欢她,所以处心积虑的拆散他们,冬雪多傻啊,奶奶又生病了…他能怎么能怪她呢?他是她老公啊,他都不帮她,她可怎么办好呢。
这么想着,他就不怪她了,他怪自己,那时候怎么就没看出来她六神无主呢?怎么就没看出来她心里藏了那么大的事呢?如果那时候多问几句,她是不是现在还歪在他怀里看电视,喂他吃橘子,讨论哪个男演员帅得歪瓜裂枣…
他总会做这样的梦,梦里面他出了这二十万,冬雪死心塌地的要嫁给他,他们办了婚礼,有了个特别可爱的孩子,叫程爱凤,特别洋气,他在梦里笑出声来,醒来就发现,枕边空荡荡的,她再也不会回来了,也再也不会对他笑了,她看着他,只会冷冰冰的说:“程厦,我不爱你了。”
你凭什么不爱我了?
上高中的时候,她擅自闯入他的生活,她说她喜欢他,没人见过那样胆大妄为的女生,她就隔三差五的杵在学校门口堵他,化着妆,染着酒红色的长发,校服下是紧身裙,那时候他真的很忧虑,怕她影响自己好好学习——
可是她真漂亮啊,不是前座女同学的那种漂亮,睫毛很长,眼睛又圆又亮,身材特别…凹凸有致,那时候他经常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,梦里她乖巧在他怀里,艳若桃李的朝他笑。
所以多年后他们第一次上床的时候,他很怕她看出来,他激动无以复加,年少时那些隐秘的渴望终于成了现实,他终于拥有了她。
但年少时他是不喜欢她的——只有一些性吸引力,她对他来说,太沉重了。
当他身边所有人都在为了学习、恋爱、游戏烦恼的时候,她在菜市场看摊位,她神态自若的帮她奶奶捡垃圾,随时可以为了几毛钱和人吵到把桌子掀翻。
他在远处看着她忙忙碌碌的样子,觉得丢脸又费解,他第一次知道有人可以活得这么苦。
他本能的害怕她那个世界,沉重的,现实的,所以他不喜欢她,也无法接受她。
但是这不妨碍他们做朋友,她是个很好的朋友,无论什么时候需要帮忙,她都会立刻出现,他第一次离开家乡、第一次在外面受伤,找医院看病的时候、第一次遇到重大挫折……少年之抽节生长的时候,是会需要许多风雨摧折的,陪他度过的,都是冬雪。
她就像是一顶柔软的旧衣,每个边角都是妥帖适合的温度,合适到他从来没有想过她会离开。
但是她就是猝不及防的离开他了,去非洲。
他在很久之后才想明白自己的贪心。
他用她带给他的温暖和柔软,去尽情的享受生活,可是她不是一件旧衣,她是个一直注视着他的女孩子。
她离开之后,生活好像也没有什么改变,只是偶尔吃到了好吃的餐厅,想着下次一起来就好了,可是没有下次了,论文肝不出来,想打个电话给她,可是她那边有时差,今天喝酒了…她待会会过来找他吧,要骗她说没喝多少,女人就是麻烦——啊,她在非洲,她不会过来了,他喝死在这里,她也不会来管他的。
他交了好多个女朋友才明白,所谓宛宛类卿只是一种虚妄,当一个人在你生命里留下的痕迹足够深刻,她留下的空虚,谁也填不满。
是的,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,他爱上她了。
数着日子,她终于回来了。
那时候她已经是公司的一个小领导了,她开一辆很不错的车,妆容精致得体,像是城市里任何一个都市女郎,那个陪他经历了整个青春期,倔强又明艳的少女,似乎烟消云散了。
而系里数不清的人事斗争,也让他慢慢地明白,第一次明白了高中时那个在菜市场看摊位、捡矿泉水瓶的少女,不是丢脸,而是勇敢。
她在勇敢的与生活作战。
如今仍是如此,他远远的看着她,甚至有些自惭形愧,他怕自己配不上喜欢了自己很多年的姑娘。
可是还好,她看他的眼神还有光。
只要他朝她伸出手去,她仍然是当时那个用情深深的小女孩。
他们在一起了,这四年,他们过得很幸福,每天都要拥抱、亲吻、互相说我爱你,“我们会在一起多久”她一直患得患失的逼问他,他不肯正面回答,却在很多很多生活的间隙中,比如半睡半醒的午夜,清晨时她在刷牙,他在她身后抱住她时,会小声说:“我们一定会在一起很久的。”
一定会在一起很久的。
久到去一起挑婚纱。
久到一起把一个小孩子养大。
久到变成白头发老爷爷和老奶奶。
给孙子们讲当年奶奶勇闯非洲的故事。
久到把彼此呼吸的频率镂刻进心里。
久到你不再怀疑,我爱你,我是真的爱你。
程厦喝完了最后一瓶酒,天也就亮了。
迎亲的车队鱼贯而入,快乐得有些笨拙的新郎被人拥簇着,去迎接他的新娘。
人群遮挡了他的视线,只能看到她一片裙摆,那样洁白,匆匆出现,匆匆消失。
就像那些积不到天明的雪。
程厦醉醺醺的准备离开,这时,他看见了一辆车。
车上是个他见过几次的人,那个姓冯的,那个男人以老领导的身份为冬雪送嫁,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。
血液在太阳穴里鼓噪,程厦想起昨日家宴的时候,亲戚说的话。
“你瞧瞧你成什么样子!那个女人就是老冯养的破鞋!谁有用就派她去跟人睡!为了她你寻死觅活的,你还知不知道点羞耻!”
“你还想娶她?她那点事这圈里人尽皆知,还有不少小视频,你不知道?你不知道我给你放!”
他没有看,他摔了杯子走出来。
他怕那真是冬雪。
冬雪,是我没保护好你,你才会被那个畜生骗。
他看着老冯,一脚踩下了油门。
再也不会了,冬雪,以后我再也不会让人欺负你了。
重物碰撞,巨大的震颤。整个世界倾倒,血色如霞光遍染的海水般温柔
十六岁的菜市场,一切都浸在暖色光晕之中,少女轻快的绕过果蔬排骨朝他走过来。
“能给我个qq吗?挺想认识你的?”
“好……我叫程厦。”
“我叫任冬雪。”
再见了,冬雪。
第76章 he番外:夏日鲤鱼和小狗
为了能招待看世界杯的球迷,烤肉店彻夜营业。整整一面墙的屏幕加上音箱最高强度的轰炸,烤肉串香气四溢,满杯的啤酒不断溢出雪白的泡沫。
有一个男人在其中格格不入。
他三十岁左右,面容清俊,穿着一件白色t恤配黑色风衣,有种说不出的严谨。
他没有在看球,而是专心喝酒,他面前摆了一排百威,和一杯调好的威士忌。
这样嘈杂的环境,他仍然坐的笔直,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球赛,一边慢条斯理的喝酒。
突然有个女孩坐过来,问:“我们真心话大冒险输了,她们让我过来问你的名字。”
不远处的一桌发出兴奋地尖叫声。
因为喝太多的酒,男人的眼睛已经带着水光潋滟,他笑着摇摇头。
女孩挑衅般的道:“你喝这么多,你老婆不管你么?大叔!”
男人仿佛被女孩的话取悦了,微闭着眼睛,笑道:“她没有时间。”
看来是真有老婆,而且,八成是跟老婆吵架出来买醉。
女孩心里升起一阵兴奋,道:“说说呗,怎么?老婆给你带绿帽了?”
“好像怎么做都是错的。”男人仰头喝了一口酒,仍然保持着笑容:“我醒悟的太晚,很多事情已经来不及了,怎么努力也追不上,想放弃,又不甘心……”
英俊男人慵懒而微醺的声音,简直是韩剧情节,女孩动情的去握男人的手,道:“我懂!”
“你当然得懂了。”男人抬起手避开,口齿清晰到底叫出她的名字:“郑欣然同学,你再这么摆烂下去,这一学期,就得被劝退了。”
女孩瞪大了眼睛,都结巴了:“程,程老师……你认识我?”
“我记得建筑系每一个学生的名字。”程厦靠在椅背上,轻轻扫过那一桌学生,道:“尤其是挂科特别多的那种。”
郑欣然已经结巴了:“不,不,不是老师,我就是……”
“看球去吧,十点之前回寝室。”程厦宽容地笑道:“我刚才告诉过你们辅导员了。”
好球!周围一阵欢呼声中,一群大学生扁着嘴缩到角落里了。
程教授过于年轻英俊,在每一届当中都有不少的八卦传说。
有人说他是gay。
又有人说,他早就结婚了,还是跟青梅竹马的初恋。
还有人说,他早年被传过精神不正常——可是他看起来,就像是从刻板印象上拓下来的好孩子,要不正常,也是他们这群鼠鼠吧。
本以为偶遇他能搞点事,没想到,小丑竟是我自己!
大家都在心里默默哀嚎,郑欣然哭得声音最大。
程厦无视那群小兔崽子的目光,继续有条不紊的喝酒,喝到第八个空酒瓶的时候。
脚边有一个湿润的东西蹭来蹭去,他一低头,是一只白色的小狗,吐着舌头看着他。
“你该干什么,心里没数么?”
看到一个女人坐到他对面,学生们顿时来了精神。
女人看上去就是那种女老板的类型,清瘦凌厉,眼神非常明亮深邃,只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白衬衫配人字拖,头发随意的一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