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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912章周三畏:好汉请留步!【1更】
  说来也巧,阴差阳错的还真一剑砍中了鹅卵石。
  无声无息的,雪亮的剑光就把鹅卵石一分为二!
  两片鹅卵石从将军的两侧飞了过去!
  嗨呀?
  刘高意外的看了一眼将军手中的宝剑:
  剑锋如霜,寒光闪烁!
  好剑!
  刘高仔细打量将军手中宝剑之时,扈三娘已经拔出日月双刀杀了上去!
  “畜生!”
  扈三娘一声娇叱,挥手一刀斩向那将军,那将军慌忙挥舞宝剑格挡!
  又是无声无息的,雪亮的剑光错过月刀,细细的弯弯的月刀就断了!
  “叮!”
  半截刀锋落在地上发出一声清脆,扈三娘脸都绿了:
  我的刀!
  虽然扈三娘已经有了汤隆为她打造的神兵青龙偃月刀,但她很念旧的。
  这日月双刀陪伴了她十几年,没想到今日竟然毁在了一口宝剑之下。
  那将军一看扈三娘的刀断了,顿时底气十足,哈哈大笑:
  “好剑呀好剑!
  “小娘子,你自己送上门儿来,可就别怪我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了嗷——”
  一颗石子快如闪电的打进了他的嘴里,当时就打掉了他的两排门牙!
  他还得感谢这两排门牙救了命,若不是被门牙阻挡了下,人已经无了。
  “噗——”
  那将军喷出一口混合了断牙的老血,眼泪鼻涕也同时喷了出来。
  他手下的十几个禁军立即一拥而上,把扈三娘围在了中间。
  扈三娘毫无惧色,挥舞日刀嘎嘎乱杀,很快就把十几个禁军都砍倒了。
  再一看那将军已经倒在了地上,一颗鹅卵石镶嵌在了他的咽喉。
  “啊——”
  那个被踹倒在地的男子惊呆了,眼睁睁的看着所有禁军都被杀光了……
  眼睁睁看着那个戴着银色面具的白面书生下马,拾起了他的家传宝剑。
  “果然好剑!”
  白面书生赞叹了一句,男子趴在地上心里拔凉拔凉的:
  终究还是保不住了吗……
  他自然知道他的家传宝剑价值连城,没有哪个男人能顶得住这种诱惑。
  否则也不会为他招来杀身之祸……
  也罢!
  男子不禁眼含热泪:
  只恨自己没能耐,连家传宝剑都保不住……
  “呛!”
  白面书生欣赏了一眼他的家传宝剑之后,还剑入鞘,递到了他的面前:
  “物归原主。”
  啊嘞?
  男子一脸懵逼的瞅瞅白面书生瞅瞅家传宝剑,一道鼻涕缓缓流进嘴里……
  白面书生嘴角隐蔽地抽搐了两下,抓住他的胳膊肘子将他一把拉了起来。
  左手抓起他的右手,右手把他的家传宝剑放在了他的右手里。
  男子一脸懵逼的瞅瞅家传宝剑瞅瞅白面书生,却见白面书生转身走了。
  拾起了断了半截的月刀,插回了刀鞘,白面书生安抚那个大长腿美人:
  “乖,等回去了让老汤给你打一对极品。”
  大长腿美人小脸儿一红,点了点头,跟白面书生一起上马,往外走去。
  “好汉请留步!”
  男子慌忙大声叫道,白面书生勒住马缰,回头望来:
  “还有何事?”
  男子双手捧着家传宝剑,眼含热泪,跌跌撞撞上前:
  “请恕小人唐突!
  “敢问好汉可是……燕王殿下?”
  刘高:“正是。”
  怎么谁都认得出我?
  刘高寻思着应该是因为银色面具。毕竟白面书生常有,戴银色面具的白面书生不常有。
  十万大军困东京之后,燕王是个戴银色面具的白面书生已经是路人皆知之事。
  至少在东京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。
  “小生姓周,贱字三畏。”
  男子自述:“小生祖上原系世代武职,故遗下此剑。
  “今小生已经三代改习文学,此剑并无甚用。
  “祖父曾嘱咐子孙道,若后人有幸得遇天下英雄,便可将此剑赠之,分文不可取受。
  “小生三生有幸,得遇燕王殿下,燕王殿下又对小生有救命之恩,合该将此剑相赠!”
  说罢周三畏双手将宝剑高举过顶,献给刘高。
  周三畏?
  他这一自报姓名,刘高终于想起他是谁了。
  因为穿的是《水浒》,所以刘高遇到生人总习惯往水浒这边套。
  水浒这边确实没有周三畏,周三畏是《说岳》的。
  这周三畏在历史上其实没什么名气。
  唯一的事迹就是在审理岳飞一案中,因畏惧秦桧权势,阿附万俟卨造就了岳飞的冤案。
  岳飞被害后,周三畏因功被提拔为刑部尚书。
  但是在《说岳》里,他不肯陷害岳飞,弃了官职,挂冠而去。
  除了这件事之外,周三畏与岳飞初识之时,把家传的湛卢宝剑送给了岳飞。
  现在机缘巧合,周三畏把湛卢宝剑送给了刘高。
  刘高已经有了汤隆打造的双股剑,这口湛卢宝剑收不收并不重要。
  收了反而还显得刘高挟恩图报,所以刘高摆了摆手:
  “家传宝物你自己收好,本王还要赶去救人。”
  说罢刘高就拍马离开了,周三畏捧着湛卢宝剑望着他的背影目瞪口呆:
  世间竟有如此英雄?
  周三畏瞅瞅刘高背影瞅瞅湛卢宝剑,做出了决定……
  ……
  “呱哒哒!呱哒哒!”
  刘高拍马来到了一条巷子,莫名感觉十分熟悉,就好像曾经来过这里。
  但是因为经历过战火,这条巷子已经变了样。
  刘高环顾四周,目光一凝:
  歌舞神仙女,风流月魁!
  看到一家门外悬挂着的两面牌子,刘高恍然大悟,原来是李师师家。
  大门口趴着一具中年妇女尸体,从丰腴身材上来判断应该是李妈妈。
  也不知道李师师是死是活……
  想到这里刘高的耳朵微微一动,他的谛听之耳隐隐约约听到了什么。
  如果是一般人儿肯定听不到,因为就连谛听之耳都只能隐隐约约听到。
  眉头一皱,刘高翻身下马走了进去。
  来到厅中,刘高入眼就看到了自己写在粉墙上的那一首:
  ‘……悲欢离合总无情,一任阶前、点滴到天明。’
  还有后来补上的一首:‘……但愿苍生俱饱暖,不辞辛苦出山林。’
  几年过去了,李师师把他的手迹保存的一如初见……
  李师师家里多的是名人字画。
  张先、晏几道、秦观、周邦彦……甚至还有宋徽宗的亲笔。
  但是这面粉墙上,就只有刘高的两首诗。
  粉墙正对着天井里面一座香楠木雕玲珑小床。
  刘高完全可以想象得到一个慵懒的绝色美人常常斜倚在床上。
  好像猫儿一样眯着眼睛,懒洋洋的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沉浸在了诗词的意境之中……
  刘高的耳朵又微微一动,便大步穿过前厅,往后院儿走去。
  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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