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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明天早上七点就有个国际会议,晚上可不能留在这陪他折腾。
  只是顾随现在醉的神志不清,估计什么道理也讲不通,夏花想着过会儿把人丢在房间里哄睡着了,自己抽身就溜。
  到底是这么多年的默契,林之姗瞬间领会到她的意思, 郑重其事的点点头,拿了苹果醋先转身就走往电梯口走。
  夏花扶着人也跟在后面,准备先把他送回房间。可谁知眼前小助理的身影刚刚消失,倚在身上的重量突然直了起来。
  夏花还没反应,已经被人拦腰抱起。
  “你……刚才……”她刚才真以为是酒的后劲儿上来、他醉了。
  可眯眼邪笑的人凑过来,小臂一掂,也把怀里的人往上抱了抱:“装哒~”
  ……
  夏花怎么就忘了呢!眼前这个人……世界都欠他一座山的小金人儿。
  顾随抱着人快速回到房间里,一下子将人压在床上。
  随之而来的就是厚重的呼吸,夹杂着红酒的酸甜味,尽数扑在她的脸上。软软糯糯。
  夏花神思一晃,差点就沦陷:“顾随,我明天有会。”说着,她两手抵在顾随坚实的肩膀上,将人推远了一些。
  “我知道。”
  “知道你还想……”她脸烧起来。
  顾随故意逗她,舔嘴角笑:“还想什么?”
  ……
  无赖。
  明知故犯还明知故问。
  怀里的人把头侧过去骂了声:“滚蛋。”
  叫顾随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,后肩借力抱着夏花翻了个身,两人对调位置:“我就是想安静和你呆会,什么也不干、马上放你走,好不好?”
  她现下整个人趴在顾随的胸膛上。
  滚热的。
  侧耳充盈着那铿锵有力的心跳“砰.砰.砰…”夏花随之一起一伏一上一下。闷哼点了点头。
  那就呆一会儿,两个人这样、安安静静的呆一会儿。
  顾随大手盖在她的头顶上面,一下一下顺着头发的纹路来回的捋。
  就这过了许久,动作开始慢慢停了下来。
  夏花仰头,将大手顶了起来,下巴磕在他的胸膛上轻唤一声:“顾随?”
  没人理,不正经的人就这样沉沉睡了过去。
  “这些天应该是真累着了。”夏花兀自嘟囔一声之后偷偷莞尔,从这个角度看着顾随的长睫毛 。
  突然想起初次在德克萨斯的庄园见面时,她使坏洒了人一身的水。
  对,隐约记得,那个时候他的睫毛就好长。他转过来用手一刮,挂在上面的水滴就颗颗落在地上。
  想着想着,夏花竟难得起了玩儿性,伸手过去食指黏拇指揪了揪。真的好长,戳在她指尖的软肉上痒痒的。
  睡着的人像是被弄痒了,大手从她头上拿下来、覆住把玩自己睫毛的小手。蹙眉“嗯~”一声。
  “傻瓜~”夏花温柔笑骂。
  片刻后从他的拳头里把手抽了出来,缓缓爬起身,也知道他听不见但还是轻轻道了声别,“我先回去啦~”
  说完,顺手将床边的薄毯子展开搭在他的身上,把空调温度开高些,自己便往门口去。
  可身后突然:“路上小心。”
  夏花一惊扭头过来:“你醒了?”
  没人理。
  “顾随?”
  还是没人理。
  ……
  看床上一动不动的样子,应该是还睡着。
  夏花摇摇头,唇角弯成月牙从房间里退了出来,缓缓带上门。
  不知为什么,那一刻突然有一股莫名的暖流涌上她的心头。
  有时候,爱真的会变成一种身体本能。
  就像你饿了知道吃饭,渴了要去喝水,温柔就只想对自己所爱的人。
  *
  另一边,
  林之姗将人都安顿好了之后,按照shirley的意思乖乖去车上先等着。
  得了一会儿空闲便把随身带的小笔记本拿了出来。上面密密麻麻的,记满了shirley明天一天的行程、备忘录、会议中出现的生僻的词语、外贸术语等等等等。
  她挤着脑门,和少时早读课咿咿呀呀背英文单词一样,一点一点的往心里记。
  ——
  林之珊从小就不聪明,脑袋直一根筋,语文英语这些还能学学,像数学啊物理啊化学啊什么的根本是要她的命。偏偏高考那年语文和英语有没正常发挥,整个总分最后简直惨不忍睹,连普通的擦边球本科都没上的去。
  正好她三姨家的儿子要去当兵,林父林母得知之后就商量,干脆把她送到部队里先历练两年,说不定还能削微成熟一些。
  这一下子,周围的亲戚邻居都炸了锅了,纷纷责怪,说是见多了把儿子送去锻炼服兵役的,真是少见送女孩子去的。
  可林之珊自己却意外特别喜欢。原因很简单,在部队里,要学的就简简单单四个字,服从命令。
  让跑步跑步让负重负重。一点儿没觉得累。
  后来,她格斗方面的才能和天生的身体素质慢慢在锻炼中显现了出来。在领班排长的鼓励,和狗屎运的关照下林之珊在部队里顺利考上了军校,期间就因体能考试的成绩尤其突出,被上级领导关注。
  可就在林之珊刚准备好把自己的一辈子奉献给国家的时候,没多久就接到母亲得癌症的消息。
  丫头一听,蒙头嗷嗷哭了一夜,第二天转业报告就交了上去。
  ……
  然后、回去被她老子骂了个半死,说她不长脑子。
  林母是癌症,可是发现的早还有的治,这丫头倒好、啥也不问清楚,一冲动把那么好的未来就拱手推了出去。
  可惜死了。
  林之珊倒是无所谓,听到癌症是早期的时候,欣喜的抱着自家妈妈哭了两个多小时。啥也不记得了。
  后来林父想想也实在不忍心责怪了,他们林家就这么一个闺女儿,若是以后待在部队里,一年见不着几面,她那个妈妈哪里受得了啊!
  想想,这样……也好。
  可……再过没多久,一家子就发现了,这样真的不好啊!
  不到半年时间,林之珊就被五家单位开除。林父的工资本来将将够林母看病的,结果……家里又多了一张吃饭的嘴。
  生活一下子拮据起来。
  也就是那时候林之珊遇见了shirley。她在一群地痞流氓的手里救了shirley。也顺道为自己找了个工作。
  夏花记得,自己第一次见到林之珊的时候,以为她就是个高中的小女生。后来才知道,这丫头就特么小了自己一个月而已。
  可思想行为……都单纯的可以,像是半点儿没接触过这懊糟的社会。说啥都信,卖了还帮人数钱。
  这大概也是夏花这么多年一直把林之珊留在自己身边的原因吧。
  因为生活所迫,夏花从小就不得不比同龄人成熟太多,冷厉太多,也面对的太多。若是真的可以选择,她大概还是想活成林之珊那样吧。
  快乐单纯的像个傻x。
  这一点,
  林之珊也隐隐清楚。她知道shirley留她在身边绝对不是因为她的能力。以她的能力根本做不了总裁助理,很多事情,都是shirley扛了,然后给她一些简单的跑跑腿传传话打打架之类的工作,每个月就能拿那么高的薪资。
  也因此,她特别感激特别喜欢甚至是尊敬夏花,也不止一次的表露过自己想成为那样的人,那样强大的人。
  你说这个世界多奇妙,我们总是心心念念的去想成为其他的人,殊不知我们自己就是别人想成为的那个人。
  ——
  林之珊从过去的回忆里醒来,摇摇头正要接着背shirley明天的行程的时候,突然,眼前一个熟悉的人影打车前过。
  她心头莫名一喜:“杨先生~”
  杨风把按着太阳穴的手指拿开,回头就看见她从车里下来,笔直的站在自己面前。
  “叫我杨风,或者跟他们一样叫我风哥也行……”他晃晃头,把酒劲儿晃走,“杨先生?听着好别扭。”
  “是。”
  尾音刚落,杨风盯着她突然噗嗤一声笑出来。
  他看到林之珊这样子就想笑,大概是从前当兵时留下的习惯没改掉,一板一眼规规矩矩的,别人说什么她都是。
  眼前的人歪头,问他笑什么?
  “没什么,”杨风掩嘴撇开话题,“你在这里干嘛?”
  “等shirley。”
  “小花总今天……还回的去?”
  “为什么回不去?是shirley让我在这儿等她的啊!”
  ……
  “就当我没说!”他摆手摆,“你啊~什么时候能长大。”
  没想到他会陡然说这么一句,林之珊闻脸言倏得一红,像熟透的番茄那样红。
  见状,杨风也没怎么当回事儿,眼前人本来就容易脸红。
  以为她也终于知道自己幼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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