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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程冬至摇摇头:“天儿不早了,姐你快去上工吧,我一个人去挖。”
  王春枝想了想,的确是这么回事。冬枝儿一个人在那刨还能说是小孩子玩泥巴,她也跟着去的话恐怕就有些显眼了。
  “那行,我先去了,你挖出来了就赶紧放回太婆这里。”
  “嗯!”
  王春枝走后,一直不敢出声默默围观的太婆才小声儿地问程冬至:“你们刚刚偷偷藏的细粮是哪来的呀?”
  就算再犯糊涂,她也知道眼下粮食有多么珍贵,尤其是这些细粮,那可得红不少人的眼,可不能嚷嚷起来。当年的灾年惨事她经历了不少,很知道轻重。
  程冬至也压低声音:“是叔伯们送来的吃食,太婆你可别说出去,不然人家都来抢啦!”
  太婆神情严肃,连连点头:“我不说!”
  照顾着太婆吃了早饭后,程冬至扛起一根小树杈子,走到河边随便捡了个地方乱挖了一气。
  确定四周的确没人后,程冬至凭空掏出了一布袋大米,放在挖散的地方滚了滚,直到袋子上沾满泥土才住手。
  还好之前扯了个谎,她才有机会洗白这玩意,早就馋大米饭馋得不行啦。
  程冬至把袋子重新收回仓库,哼着小曲儿开心地回太婆家了……
  第12章
  当程冬至把米袋子打开时,太婆的眼睛瞬时亮了。
  苍老的手颤颤地插.进雪白晶莹的大米里,她捧了一小把放在鼻子下闻了几下,眼眶都有些发热。
  “这可是头尖儿啊,多少年没见过这么好的米啦……”
  村子里上了年纪的老人都把米分为四个等级,头尖儿是最好的,其次就是三糙,二糙,最差的便是一糙,颜色紫里泛红,壳子脱得也是马马虎虎,需要用很大的力气去嚼,然后刺辣辣地顺着嗓子下去到肚子里。
  穷人自然都是吃一糙二糙的,即便是有钱的地主家平时也是吃三糙,头尖儿很少有人日常吃,偶尔办宴席多吃几回就会被人用眼斜卯着看,语气酸溜溜:他们家阔着呢,头尖儿都随便吃!
  现在没有地主了,又糟了灾,大家都吃杂合面,能吃上一糙的算是不错的人家。二三糙极其罕见,粮油门面里时常空着桶,头尖儿更是成了传说中的存在。当然,在粮票上它们又是另一种叫法。
  程冬至一边把大米灌进缸里,一边笑嘻嘻地说:“太婆,这么好的米以后咱们天天吃,好不好?”
  太婆吓得连连摆手:“那多造孽啊!”
  程冬至笑着说:“这就叫造孽啦?我还要顿顿配上肥鸡大鸭子呢。再拿上一个酱卤猪蹄髈,抱着啃!”
  太婆直接噤声儿了。
  虽然不太敢想象那个场景,可她在心底还是不住地念佛——顿顿这么吃,得是皇后娘娘才能这么干吧?
  话虽这么说,眼下的情况想弄点荤腥什么的还是很不容易的。程冬至没饿着肚子,可也没见着太多油水,已经开始有了点儿便秘的趋势,她觉得该尽早把补油水的事情提上日程。
  肉票是有的,可是该怎么花出去呢?
  乡里的供销社一直是个摆设,县里卖肉门面的售货员董大头又是王家的老熟人,怎么都有些不便。
  程冬至觉得自己对这个时代的了解还是有些不够,她决定问问大姐这个老司机,总比自己闷着瞎想有用。
  以断尾村的地理气候,夏末酷暑的时候人最容易脱水疲惫。热病了几个人后,队里特许社员们中午回家歇个午晌,等日头不那么毒了再出来。现在白天长,大不了把收工的时间往后挪一挪,那个时候较为凉爽,大家做起事来也痛快些。
  这一个决定大大方便了王春枝,她大可以从从容容地回太婆家吃个饱,然后舒舒服服地小睡一会儿,不用担心叫人撞见。
  午饭是煮好的头尖儿大米饭,一粒粒堆在碗里,甜香气飘出来,像是一座小白玉山,看得王春枝花了眼。
  得知这些大米的“来历”后,王春枝愤愤地用脏话把王老太的祖宗十八代全都问候了一遍,用语之粗鄙让太婆赶紧捂住了程冬至的耳朵。
  桌上依旧只有一碟子咸菜,可王春枝就着咸菜狠扒下了四大碗饭,狼吞虎咽,看得程冬至直咂舌。她和太婆两人都吃了两碗,以为已经够多了,没想到大姐这么能吃。
  大姐的饭量这么大,那她平常吃饱了吗?
  “以前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到一碗呢,米还没这个好!”王春枝发觉了程冬至的惊讶,解释道:“我这是看饭不够了,不然还能吃几碗,要是来点儿下饭的好菜,我能再吃一锅!”
  程冬至被她这句话提醒,连忙撒娇央求:“姐,好久没吃肉了,我想吃肉!”
  王春枝想了想:“那就吃!”
  之所以这么爽快地答应,一是因为她们手里不缺钱票,二是心里有股气下不去——凭啥王老太和她闺女能啥事不干就吃好喝好的,她和妹儿就天生是吃糠咽菜的命?
  买,必须得买!要不是妹儿这个小福星,她们俩也不能落着这么多东西,给大功臣打打牙祭不是应该的吗?
  董大头的事情可难不倒王春枝,她拖人给高爱国带了个口信,当天高爱国就屁颠屁颠地来了。
  “春枝儿,你想买啥?我和县里那些售货员都熟,拿啥都方便。”
  售货员之间也是有圈子的,私下你送我一张糖票,我送你一张布票,这都是很常见的事情。
  在这个年代,售货员是非常受人羡慕的吃香职业,代表着说不清的便利和关系,只要认识一个售货员,就总能买到别人买不到的东西。
  王春枝把钱票都塞给他,笑着说:“我知道,你可是个出了名的大能人!要不我为啥巴巴儿的找你呢。这不是最近馋了想吃点带油水的,肉门面那边总尽剩些白光光大骨头,就想托你买点儿实在的。”
  高爱国被王春枝夸得有些飘,连忙抢着揽下任务:“包我身上,董大头那边我熟得很,好办,好办。”
  其实也就普通的同事关系,可在喜欢的姑娘面前,五分熟也要强行十分熟了。
  王春枝吃吃笑了,露出一口整洁的白牙:“你可别说是我让你买的,你知道王家人的德行,还不得把我们的肉给吃了!”
  高爱国连连点头:“我知道,放心吧!”
  大约是高爱国的同事身份起了作用,几天后,他顺利地弄到了一副干干净净的猪大肠,用荷叶层层叠叠地裹着,把个自行车骑得几乎要腾空而起,趁着天黑亲自送上了门。
  王春枝欢喜得合不拢嘴,就在她想要感谢高爱国的时候,高爱国又摸出了一个荷叶包,坑吭哧哧:“这,这个是我送你的……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……”
  王春枝疑惑地接过了,顺手摸出一把红薯干塞高爱国手里:“家里没啥好吃的,这个,你就当个零嘴儿回去路上吃吧。”
  其实这只是客气话,对方帮了这么大的忙,红薯干回礼也不算轻了。
  高爱国傻笑着接过了。
  他本来还想说点什么,王春枝怕妹儿急着吃肉,便无情地打发他走:“不早了,赶紧回去吧,叫人看到你来就不好了。”
  “好,好……”
  关上门,王春枝得意地把猪大肠举起来亮给早就急得不行的程冬至看,满脸都是得意:“晚上咱们把这个烫了吃!”
  程冬至欢呼雀跃。
  由于猪大肠是已经收拾好了的,并不需要再特意清理,王春枝只是用粗盐简单地搓了一遍又冲洗一遍,便放入锅中煮了起来。
  原本程冬至还有些担心,这边酱料什么的很不齐全,大肠这玩意儿味道重会做的不好吃,可是王春枝很快就打消了她的顾虑。
  王春枝从抽屉里找出一小袋像种子一样的东西,用擀面杖给敲碎了,又去屋外头撸了一串叶子样的东西回来,洗干净了一起揉碎了丢进锅里。
  程冬至从来没有见过这两样玩意,然而很快就闻到了锅里传来的香味,口水一下子就鼓囊囊的了。
  好香!和以前在城里生意最好的老卤店里买的麻辣肥肠是一个香味儿!难道那家店的秘方就是这两样东西?
  时间从来没有这样漫长过,程冬至眼巴巴地蹲在灶台边,口水不知道吞了多少次,炖煮总算出锅了……
  第13章
  王春枝揭开锅盖,扑鼻的香气腾腾而起,香得程冬至几乎要坐倒在地上。
  “快,去看看窗户关紧了没有,拿抹布把门缝儿也堵上。”王春枝吩咐。
  程冬至慌忙跑去照办,仔细检查了一圈确认味儿不会飘出去后,才乐颠颠地回到灶台前。
  王春枝手脚麻利地削了两个土豆的皮,切成块儿丢进了锅里。土豆是队里发的,作为没有工饭的补偿,正好一起丢进锅里增加炖煮的分量。
  程冬至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炖煮的大肠,正觉得新鲜呢,忽然看见大姐从瓮里捞出咸菜,洗了洗又切成段丢进锅里。
  “姐!”程冬至下意识喊了出来。
  “怎么?”
  “没事……”
  晚了,放都放了。
  她有些沮丧,大姐怎么做什么都喜欢放咸菜啊,这炖煮大肠里放咸菜会不会味道很怪?
  王春枝并不知道程冬至内心的绝望,兴致勃勃地用筷子把锅里的大肠夹成一小段一小段的。
  雪白的肠在锅里翻滚着,吸收了土豆淀粉的水变得粘稠泛白,原本黑黄的咸菜在吸收了炖煮汁与油水后渐渐舒展成了墨绿的颜色,与肠相互辉映着,倒也好看。
  程冬至抽动鼻尖,噫?味道似乎还不错,没有想象的那么黑暗料理。
  炖煮做好了,王春枝先是盛了满满一碗给太婆,然后盛给程冬至,最后才是给自己盛,盛完了立即把锅盖严严实实地盖好了。
  刚出锅还很烫,程冬至只好一边吹,一边深深地嗅着碗中传来的香味儿。
  久不尝肉味,程冬至被炖煮的香气勾引得来不及等凉,急匆匆地就夹了一块雪白的肥肠送进嘴里。
  尽管有些烫舌头,可程冬至还是猛地睁大了双眼,太好吃了!
  一点腥味都没有,反而带着之前神秘调料的恰到好处微辣与辛香,再加上大肠本身软滑浓郁的口感,让人恨不得把舌头也给吃下去。
  咸菜的存在也是画龙点睛的一笔,不仅大大解了肠原本该有的腻,并且在吸收了油脂后在嘴里蓬蓬的极为爽口。咬一口焖煮得粉粉的土豆,再喝一口香浓的汤水,程冬至捧着碗几乎抬不起脸来,浑身的毛孔都在叫嚷着两个字——痛快!
  猪下水一直是非常受欢迎的东西,不仅价格比肉要便宜许多,吃起来也是一样的富有油水和满足感,还有些额外的弹牙与筋道,有些偏好这一口的人宁可不吃肉也要买下水回家。
  王春枝的做法是断尾村以及附近一带的特色,这边的人很少像外面那样拿浓油赤酱把下水给卤了下酒,大多是混煮着加些面和咸菜,这样不仅味道好,全家人也可以大大地尝些肉味解馋。
  高爱国拿来的这副大肠差不多有三四斤,加上咸菜土豆水什么的足足有一大锅,可对于她们来说不过是毛毛雨,很快就吃了个一干二净。
  王春枝意犹未尽地舔完碗后,忽然想起高爱国塞给她的另外一个小包,忙去打开看,居然是些油炸花生米。
  她有些哭笑不得,这个高爱国,送这种东西给她是要她下酒呢?糊里糊涂的。
  不过她很快就想到另一个用处,把花生米倒出来一些给妹儿和太婆吃后,重新裹紧了系起来,拎着到老队长家去了。
  老队长也姓王,不过大家都习惯喊他作老队长,因为他公正宽厚又正直,有什么纠纷找他总能解决好,很少有人不服气的。
  王春枝摸黑敲门,里面传来老队长媳妇董阿婆的声音:“谁呀?”
  老队长不收人一根草,他媳妇董阿婆却是个心眼活络的,年成好的时候就爱吃个花生瓜子的零嘴,如今戒了。她和王春枝很要好,两人年龄差得多却谈得来,平常有点什么事风里雨里帮忙不含糊,是个热心实在人。
  “是我,春枝儿。”王春枝把声音压得很低。
  董阿婆开了门,王春枝把荷叶包交她手里:“这是县里的高二傻给我送来的,我不爱吃这个,你拿去吃吧。”
  董阿婆手一捻,又闻到了味儿,瞬间明白了是什么东西,笑嘻嘻地说:“真是个傻小子,送年轻姑娘这种东西!你和他处对象啦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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